各学院:
2023年度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报工作已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我校特殊困难的在校生。
二、补助范围
凡我校在校生有下列困难之一,给本人及家庭生活带来困难者,均可申请困难补助。
1.学生本人因公受伤或大病住院,费用支出较大,造成生活困难的(附:医院诊断证明、相关凭证,各学院审查并留存纸质材料,不必交到学工处);
2.学生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 费用支出较大,造成生活困难的(附:医院诊断证明、相关凭证,各学院审查并留存纸质材料,不必交到学工处);
3.学生本人及家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者(附:相关部门证明,各学院审查并留存纸质材料,不必交到学工处)
三、补助方法
按困难程度,分层次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困难补助金的申报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参考模板附后);
2.各学院组织核实;
3.报学工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按困难程度确定补助金额;
4.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发放。
五、办理要求
各学院将特殊困难补助申请一式一份于每月10日前报送到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万洪莲
联系电话:87088739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