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朝着建成教育强国战略目标扎实迈进,学校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发展教育实施方案》(苏食院委发〔2022〕34 号)基础上,对照“新双高”建设标准,结合学生综合素养提升的内在要求,规范完善素质发展项目类别,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素质发展教育为主线、通识教育+专业教育+行业教育相融合的‘1+3’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按照“四融入一结合”的素质发展思路,采用学生自主互动和素质发展积分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将素质教育融入课堂、融入活动、融入企业、融入社会,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二、总体目标
构建具有高职特色的学生素质发展教育体系,全面推进学生综合素养提升,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产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多样化人才,使学生实现“四有、三能、二高、一多”,即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能胜任、能创新、能发展,高素质、高技能的多样化人才。
三、项目简介
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实行积分制,最终以素质发展成绩单形式展现,详实、准确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第二课堂学习、参与情况,同时作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遵循,是学校育人成果的生动呈现。
学生综合素质发展项目包含素质发展课程和素质发展活动两类,主要围绕思想道德塑造、人文素质提升、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实践创新四个模块,将学生参与团学活动情况、实践活动经历、党团学工作履历、志愿公益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纳入实施范畴,构筑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发展育人新模式。
素质发展课程由系列化、常态化、标准化的素质发展活动构成。可依托信仰公开课、入学教育、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等组织育人载体,结合主题活动、社区建设等实践育人载体,构建涵盖思想成长、实践实习、志愿公益、创新创业、文体活动、学生干部培训等类型的素质发展课程,供给学生多元选择、个性发展。学生完成素质发展课程任务后可获取相应的素质发展积分。
素质发展活动围绕校级、院级和班级三个层面开展。校级素质发展活动主要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包括各类主题教育、健康体质提升、心理健康活动等在内的第二课堂活动内容;院级素质发展活动主要由各二级学院或辅导员工作室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工作特色,开展包括“一院一品”、专业拓展、研学实践等在内的大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以及“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等活动;班级素质发展活动主要由各班级根据学校、学院任务部署或工作要求灵活设置,或结合社会热点、学生热议的话题及内容自主开展的寓教于乐的素质发展活动,主要包括趣味活动、专题讲座、社会公益活动等。学生根据个人兴趣与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完成后可获取相应的素质拓展积分。
学生在校期间须完成学生综合素质发展项目积分共计120分。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结合学校第二课堂育人目标指向,不断丰富素质发展活动的内容供给,以满足在校学生综合素质发展需求。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分类标准
1.素质发展活动:根据人才培养需求,面向学生组织开展的除第一课堂以外的各种形式的教育内容。素质发展活动分为申报类和主题类两种形式,申报类活动一般为教师组织的自下而上预先规划设计的单次育人活动,经审核后发布实施;主题类活动主要为上级通知要求开展的指定类活动,由相关职能部门自上而下指定活动承办学院,商定承接活动的指导教师后在线申报,经审核后再由指导教师发布实施。指导教师可根据需要组建实施团队,制定活动策划方案、组织开展教育内容、完成活动评价等。学生通过报名参加活动,完成全流程后获取对应积分。
2.素质发展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系列化、常态化、标准化的学生素质发展活动。此类课程不列入常规教务课表,主要是利用课外时间开展的教育活动。课程设置标准一般为8课时,原则上分4次完成。课程需确定一名负责人并组建5-8人的课程团队,制定课程目标、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考核方式。参照教务系统,学生选定课程后,根据任课教师的组织完成相应教学任务,经考核合格后获取素质发展积分。
(二)项目组织实施
学生素质发展项目实行预审制,经申报、审核、发布、报名、开展、评价等环节完成全过程。
1.申报:各单位于每学期末申报下一学期素质发展项目,包括性质、面向对象、场地安排、模块类别等。其中素质发展课程预先立项申报,经学工处统筹、审核后选聘确定课程团队,由课程负责人在线申报课程的开设;主题类素质发展活动由职能部门根据上级通知要求,预先在线申报,经学工处审核后确定承接学院、指定负责人员后,由相应的负责人在线申报活动开展。
2.审核:学生工作处汇总各类素质发展项目,提交学生工作委员会予以审议、赋分。
3.发布:审议通过后的素质发展项目在线推送给在校生,其中素质发展课程于开学前根据确定好的学时与内容在学工系统生成选课模块,供学生在线选择;素质发展活动由发布人于每次活动开始前在线发布。
4.报名:学生结合自身需要,可选修素质发展课程,也可报名素质发展活动。
5.开展: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与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要求,分别按照教学计划和活动安排,实施开展课程与活动。一学期同一课程可以有2-3个8课时的批次面向不同的学生,即一学期某课程可以开设2-3次,以满足更多学生选择。
6.评价:项目完成后各单位形成过程性评价内容,并对学生完成情况予以审核,给予积分。同时,学生对项目实施的效果开展评教,评教结果作为各单位开展学生教育管理考核的参考内容。
7.赋分:学生全流程完成素质教育项目后可自动获取相应素质发展积分。教师完成申报、发布、组织实施、考核总结全流程后自动累计业绩分。
五、考核要求
1.学生完成项目与积分要求
在校生(包括“3+2”专科阶段)须完成素质发展各类项目合计120积分方可毕业(其中校级项目积分不少于50%)。
未能按时完成积分的,个人可提出申请,用课外实践相关证明予以抵充,如驾照、社会兼职认证等。各类实践证明具体分值由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确定。
“4+0”本科生在校期间参照专科生积分要求,须完成相应总积分。
国教院留学生可以参与校内各类项目的活动,但无积分完成要求。
2.辅导员完成项目与积分要求
辅导员(包括兼职辅导员)每年有基础工作量要求,须完成素质发展各类项目积分合计60积分。
素质发展课程2课时为1积分,参照教学规定,对授课学生规模设置系数分配。课程开发和教学资料完成可单独算团队50积分。辅导员完成素质发展课程后积分与课时不可兼得。
六、工作保障
学生综合素养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学校成立学生素质发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校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教育;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素质发展教育有关内容的组织协调,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负责学生素质发展教育项目的具体开设与实施。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其它校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书记。
将学生素质发展教育融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融入宣传工作、融入校园文化、融入学生教育管理;将学生素质发展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完善修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学校设立学生素质发展教育专项经费,对担任学生素质发展教育有关项目的指导教师,认定相应的指导工作业绩,保证学生素质发展教育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