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祥芳发布时间:2024-10-31浏览次数:222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助学金第二批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国家奖学金名额

追加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20人。

二、国家奖学金标准

2024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评审对象评审条件

参照《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食院学发〔2024〕7号)

、评审程序

(一)1031学生工作处根据江苏省教育厅下达指标分配推荐名额到学院。

(二)学生提出申请。

(三)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评议,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报学院。

(四)学院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党政联席会评议,按照学工处下达指标确定候选人推荐人选,11月4日前报学生工作处。

(五)115,学生工作处组织候选人集中展示、评委现场评审后,提出国家奖学金初步名单。

11月6日,校长办公会研究。

11月7日至11月14日公示五个工作日。11月18日报江苏省教育厅审批。

五、报送材料

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证书复印件不包括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材料

综合情况表电子表和学院党总支负责人签字纸质表

国家奖学金申请表EXCEL表

 

 

学生工作处

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