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祥芳发布时间:2024-06-04浏览次数:238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转发<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函20245号要求,将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教育局内)办理。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此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面向2022级、2023级学生食品科学与工程4+0、药物制剂4+0包括2021级、2022级、2023级

三、贷款金额及年限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办理流程

首贷(之前未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申请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打印申请表,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户口所在地市、区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江苏省首贷出示材料: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提交材料: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贷款申请表》原件。

江苏省首贷学生还需各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辅导员老师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填报,6月25日前完成。

外省首贷学生办理提供材料请咨询县市、区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续贷(往年已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可网上自助办理或现场办理。

网上自助办理: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续贷申请,续贷申请通过以后,网上签订合同,等待审批结果,审批通过以后下载贷款合同以及受理证明。

现场办理: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续贷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和《申请表》前往市、区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五、贷款办理时间

现场办理各地开始时间不同,具体时间请咨询市、区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一般8月初开始)。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续贷申请时间为7、8、9三个月。

贷款办理成功后将纸质受理证明拍图或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下载的受理证明发至邮箱634139118@qq.com邮件主题备注:XX班级XXX受理证明

贷款在11月发放,学费、住宿费部分统一打到学校账户抵扣欠费(住宿费按1000元预扣,不足部分请后期通过学校缴费平台补缴,毕业班学生不扣住宿费),贷款剩余部分(贷款总额-学费-住宿费)留存在学生贷款账户。可以把助学贷款账户与名下的1类银行卡绑定,将剩余资金提取到该银行卡。具体绑定方法请联系市、区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17-87088739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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