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奋进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处发布时间:2023-06-16浏览次数:1179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3“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20238号)要求,现将2023年江苏省奋进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奋进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本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奋进奖学金;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2021-2022学年的学习成绩排名(两学期科目无不及格)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30%;

(六)2022-2023学年每学期参加资助政策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并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5小时。

二、奖励标准

奋进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三、名额分配

根据贫困生比例分配到各学院。

四、评审程序

616-27日:各学院评审公示(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628日:学生工作处审核

五、学院报送材料

省资助系统报送: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录入信息,报学校账号审核;

个人申请表一份,签字、盖章,评审名单汇总表、明细表、发放表电子稿

学生参加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次数和志愿服务时长证明党总支负责人签字

学工系统查询2021-2022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截图,学院盖章;

(五)学院公示截图,学院盖章。

  

 

学生工作处

202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