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11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负责的老师了解本院系学生(包含16级新生)中是否有退役士兵参加高考到我校上学的,填写初审表,10月10日前报学生工作处袁丽老师;通知退役士兵身份学生按文件精神带齐相关材料后于10月10日前到学生工作处袁丽老师处填写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表。学院将于10月18日报省资助管理中心。时间有要求,过期只能等下一年补报!
请各院系认真阅读通知,了解通知内容,落实学生情况,及时上报名单,并通知到学生本人。
附件:
1: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2: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初审表
3: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16-9-26
附件:苏教助中心(2016)49号 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