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17浏览次数:505

                                                                                                                  

苏食院发〔2015〕66号



各院(系):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苏财教〔2015〕117号、〔2015〕148号、苏教助函〔2015〕37号《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上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四、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且没有补考科目;
    2.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
    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各项竞赛、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3.在校期间获得过一次以上校级一等奖学金;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年未受纪律处分。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且没有补考科目;
    2.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
    3.家庭经济困难;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年未受纪律处分。
    五、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分别填写相应的申请审批表。院系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研究审定公示。
    六、材料申报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按以下要求统一申报:
    (一)表格中“学制”栏按实际学制填写。
    (二)申报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中除申请人、推荐人、院系领导及日期必须手写外,其他必须在系统中打印。
    (三)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四)表格中“获奖情况”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获奖项目必须是大学期间(至少有一个奖项)。
    (五)表格中“申请理由”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180至220字左右。
    (六)表格中“推荐意见”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80至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七)表格中“院系意见”的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八)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按同一专业、同一年级的口径进行。
    (九)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必须加盖院系和学校两级公章。
    七、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省资助系统学校审核通过后再打印;
    (二)国家奖学金全院6个名额,各院系择优推荐,学工处根据各院系推荐情况,综合评定。
    (三)报送时间:
    1.国家奖学金申报一览表及证明材料10月5日前报送至学工处。
    2.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提交学校审核截止时间:国家奖学金10月15日;国家励志奖学金10月25日。
    八、有关要求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个学生详细了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项政策、评选条件和程序。
    (二)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对于弄虚作假或情况明显不实的,将取消推荐人选的资格,并减少下年度评审指标。
    (三)要把评选过程作为一项思想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刻苦学习、文明守纪,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回报国家。

    附件: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2.国家奖学金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09月17日










   

附件1: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指标分配表

院系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食品与营养工程学院

2

66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1

11

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

1

36

财会与经济贸易学院

2

96

医药与健康管理学院

1

53

机电工程系

1

51

信息工程系

1

16

人文与社会科学系

1

5

院团委、楼委会

1

0

机动

0

0

实际

6

334













附件2:
国家奖学金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院系

班级

班级
人数

姓名

性别

职务

学习成绩排名
(各学期)

综合测评排名
(各学期)

校级(含)以上获奖情况
(提供证明材料)



















填表人:
部门盖章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年09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