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21浏览次数:43

   

苏教助中心〔2014〕1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省201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贷〔2007〕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助厅〔2012〕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公平接受高等教育和社会公正问题,各地、各高校应充分重视并认真组织落实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二、我省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信贷规模,适当参照各地、各高校往年发放情况,制订了2014年各地、各高校生源地贷款额度(附件1、2)。各地、各高校应在额度范围内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申请贷款资助,切实完成省委、省政府关于“应贷尽贷”的政策要求。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且不得突破贷款上限。2014年入学的新生贷款上限为本专科生8000元、研究生生12000元;此前已经入学的在校生贷款上限仍为6000元。
  四、请各地、各高校尽快按政策要求开展预申请工作,于2014年5月30日前,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信息登记、审核和提交操作。
  各地、各高校在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时,如果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政策性问题咨询联系人:田素珍 ;电话:025-83335173;技术性问题咨询联系人:刘海东,电话:025-52665099)。

  附件:
  1.江苏省201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分解表(高等学校在校生)
  2.江苏省201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分解表(各县〔市、区〕应届新生)
  (此页无正文)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