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12浏览次数:66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苏教财[2007]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13级新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认定范围、等级、条件、程序等事宜请参看学生手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
  2、上交材料:家庭情况调查表、贫困生认定申请表、贫困生认定汇总表纸质材料各一份;贫困生认定汇总表电子稿一份。家庭情况调查表、贫困生认定申请表、贫困生认定汇总表空表在学生工作QQ群共享中或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
  3、如有新生没有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想申请贫困生认定的,请到学生工作QQ群共享中打印表格,并请学生抓紧时间填写并回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签字、盖章;或者新生持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签字、盖章的贫困证明申请贫困生认定。
  4、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0日。